
【私董觀點】開放創新法規,創造台灣企業主場優勢
人民有繳稅,所以人人都是國家的「股東」;企業有繳稅,所以企業更是國家的「董監事」。對於這個國家的企業經營環境,身為董監事的企業家當然不能置身事外。尤其是不斷探索創新領域的創業家將是這國家未來的重要成長動能,台灣理應為創業家建構「主場優勢」,讓台灣企業能突出實力與建立自信,再打國際賽不難。 剛落幕不久的世大運是很好的借鑒。台灣選手獲得了破紀錄的成就,讓大家看到台灣運動選手的潛藏實力,同時也看到「主場優勢」這個元素比賽中展現的強大力量。所謂的主場優勢,可以粗分為二種類型。第一是「選擇上的優勢」,世大運中台灣所獲的26面金牌中,台灣選辦項目就佔了18面,也就是說,選擇自己的特色強項,就提高了勝出的機會。台灣在農業有優勢、醫療服務有優勢、半導體有優勢、許多傳統產業在各自的領域也都各有一片天,選擇強項灌注更多資源,勝率更高,何需從眾追逐傳說中的獨角獸?!靠人口紅利就有顯著優勢的產業,硬碰硬恐怕只是資源錯置與徒費光陰而已,還不如直接到有人口紅利的國家去謀求發展更符合企業的利益。 但若沒有優勢的產業,卻在國家長遠戰略考量上需要扶植,那就要用到主場優勢的第二種形

【私董觀點】創業家募資常見的問題
新創企業成立之初的股東與董事多半是親朋好友,他們不太有機會了解真正市場上的投資人和企業董監事們在想什麼。在公司發展初期或許不會出現問題,往往當公司有機會跨上另一個台階時,才發現董監事的意見和自己南轅北轍,資源也跟不上公司成長所需,往往在即將成功的那一個黎明之前,董監事與經營管理層鬧翻了、董事意見嚴重分歧了、股東不爽拆夥了、老股東漫天要價阻斷了策略性新股東入場的機會等等問題一一發生,一顆明星就此殞落,創業家一切歸零。這個問題往往出在股權結構的設計上,創業家絕不可輕忽。 常見的問題之一是新創公司太早將股權分散,失去了引進後續戰略性股東的機會。新創公司的股權結構宜儘量單純,在創業初期核心團隊最好持有大多數股權,以便保有空間引進戰略性股東強化日後的股東結構。曾有一家工業自動化設備公司,創業家的熱情、技術的深度以及市場的實績打動了新加坡一家國際級創投的心。然而,由於上一次募資時已讓出了40%的股權給一位投資人,而這位股東聽到有國際大咖要進來,突然漫天要價,同時願意讓出的股權比例又不多,這個舉動讓國際創投很快的決定收手。在這位創業家有能力清理股權結構之前,這